二岸評論26
〔王寓中/自由2.20.2009摘要〕馬英九前天接受英文台北時報專訪,馬反對用公投的方式來處理CECA議題,表示未來兩岸有了協議後,也要送到立法院,立法院不通過的話,還是不能生效。
至於外界擔心兩岸簽署CECA是否會矮化台灣,並落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所設的「一個中國」框架?馬反問訪問記者:那你覺得應該在哪一個框架下才能接受呢?你知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哪一年制定?
馬強調,中華民國憲法在一九四六年就制定,中共一九四九年才成立,所以在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只有「一個中國」,「這部憲法不是有兩個中國的憲法」。馬表示,不管對岸怎麼想,我們認為「一個中國」指的就是中華民國,這一點也是一九九二年我們所堅持的,到現在為止都沒改變,如果我們不這樣解釋的話,難道我們要把「一個中國」解釋成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針對兩岸簽訂協議時如何確保台灣的主權?馬回說,以簽訂直航協議來說,我們在主權方面損失了什麼?我們開放八個機場,他們開放了十一個,後來再增到二十一個,我們損失了什麼呢?「難道在我們就任之後,台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嗎?」馬強調,我們要對自己有信心,他主張他的,我們主張我們的。
至於國際間會怎麼看?馬認為,雖然與中共建交的國家和我們沒有相互承認的問題,但他們並未否認我們,在國際間,我們靠的不是在名稱上做一些改變,然後就能生存下去,靠的是我們的實力和競爭力。馬表示,簽CECA不是為某些行業,簽訂時一定要考慮到國內產業利益,該保護的保護,該開放的開放,會非常審慎處理。
李鈞震:
1、馬英九,憲法不及格。中華民國憲法,在1946年就制定,當時的「國內」「中華民國」指的是中國,絕對不包含台灣。
2、憲法是哪一年定的,絕對不是重點,最核心的價值在,什麼時候開始實現?具體的效力權力有多大?中華民國憲法,二蔣並沒有在台灣實現過,李登輝解除戒嚴令之後,才開始實現,並且實質統治權只包括台澎金馬,並不包括中國。
3、男女雙方說好要結婚,並不是重點,最核心的價值在,什麼時候開始實現?具體的效力權力有多大?依現在法令,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以後才算數,而且有同居睡在一起的事實,結婚才有意義,不是嗎?
4、馬英九,真的沒有知識水準。以簽訂「直航協議」來說,有通過立法院決議嗎?根本沒有,就實施了。
5、馬英九,真的沒有知識水準。馬反對用公投的方式來處理CECA議題,這也不是總統說了就算了,公民投票是人民的權利,不是總統的特權。如果人民準備發動公民投票來處理CECA議題,馬總統他管著嗎?
6、馬英九,真的沒有知識水準。目前台灣的「公民投票法」,違反《憲法》、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侵犯人民的參政權,必需要修法,但是馬英九顯然沒有人權觀念,搞不清楚狀況。
7、簽CECA不是為某些行業,簽訂時一定要考慮到國內產業利益,這些利益是百姓決定的,不是總統府、陸委會可以知道的,你們也沒有那個知識水準允許你們知道,馬英九對經濟產業的知識水準,是個瞎子。
8、簽定任何國際合約,沒有「他主張他的,我們主張我們的」;跟信心也沒有關係。純粹是合約內容,會不會影響國際社會對台灣的主權的觀點?會不會讓中國有能力掌控台灣?
9、不管馬英九對經濟多麼有信心,信心跟實質,有一段很大的差距;台灣現在狀況比扁政府時代更差,就是事實、現實、真實。就知識水準、執行力而言,馬英九確實比阿扁差非常多,這就是事實、現實、真實。當然,馬英九還有機會可以試試看。
10、馬英九沒有準備要修公投法,這是因為馬英九以前的三民主義老師,知識水準不足,完全違背孫中山的精神意志;馬英九的憲法也不及格,這當然是台大法學院教授知識水準不足,放水讓他畢業。
〔曾韋禎/自由2.20.2009摘要〕群策會昨舉辦「簽訂CECA的迷思與災難」座談會,與會專家痛批,政府未經全民同意就要簽署CECA,缺乏正當性與程序正義,更將完成兩岸的實質統一,隨之而來的就是法理統一。
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表示,主權國家應用一切手段解決國內的經濟問題,結果馬政府卻想靠中國的恩賜拯救台灣,令人匪夷所思。中國經濟成長如果無法保八,將出現嚴重的發展危機,如果把台灣的經濟跟中國綁在一起,問題將會更大。
林向愷指出,從江陳會四項協議的簽訂可知,台灣絕無法從對中開放獲取利益,未來簽署CECA後,台灣反而要透過中國與其他國家交流,喪失生存發展的自由選擇權,形同與中國實質統一,緊接而來的就是法理統一了,這種做法走的就是香港一步步走向中國、無法自拔的老路。
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助理教授王思為表示,馬政府簽署的主體與名稱不明,又未經國會批准或全民公投同意。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洪財隆表示,CECA已超越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的架構,較利於勞力密集的產業,這難道是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方向?馬政府愈急著想簽CECA,台灣的議價能力就愈低,中國更可透過東亞區域主義的蔓延,對台施壓,台灣主體性將因此產生永久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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