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被羈押 仍應有一切人權

阿扁官司啟迪118

【王烱華、何哲欣、吳家翔╱蘋果2.24.2009摘要】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昨在網路上刊登前總統陳水扁的牢中專訪,扁受訪時堅稱,他的妻子吳淑珍匯錢到海外他完全不知情,「這肯定是錯的,我沒有管好自己的家人,對此我必須承擔起道義和政治責任。」但扁仍強調,他沒有貪污,對於他的起訴「根本就是有政治目的!」

這是扁去年12月遭起訴後,首度接受媒體訪問。英國《金融時報》駐台記者鄺彥暉(Robin Kwong)是透過陳水扁辦公室,以會客的方式進入台北看守所,扁身穿囚服,在管理員的監視下,隔著玻璃、透過話筒接受訪問。

扁受訪時強調:「每個人都知道,這是百分之百的政治案件。」扁也堅稱,他的被捕及受審都是因為中共憎恨他所致。扁強調,他尊重司法程序,但是不相信台灣司法,也感到失望。扁還說:「短期內,我的情況使台灣獨立運動受到挫折,但它不會影響台灣朝著這個目標長期邁進。」即使他被定罪,其他人也會繼續鬥爭,沒有人是不可替代的,台灣的獨立與民主化是必然道路

得知扁遭收押,卻仍可接受外國媒體專訪,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昨直呼:「太誇張!」竟有媒體可以沒經北所同意,就直接進看守所專訪一個被羈押的人,這表示獄政系統出了很大的問題,他要對北所表達最嚴厲的譴責,北所應對失職人員進行懲處。藍委盧嘉辰也批,扁習慣耍特權,進看守所後還安排國際媒體專訪,北所竟無人阻止,大開方便之門。

李鈞震:

1、根據大法官的解釋,被羈押的人,還未被判刑確定,應該無罪推定,當然人權與一般人無異,當然有被訪問的權力。

2、不用大法官的解釋,依據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還未被判刑確定,應該無罪推定,當然人權與一般人無異,當然有被訪問的權力。

3、吳淑珍如果有貪污,阿扁當然應該負責任。阿扁也不應該再多講話,應該學會沉默,好好讀書,修身養性。阿扁的動作越多,越影響反對黨的形象。

4、人民一定要有運動員精神,遵守裁判的判決,遵守程序正義;但是對檢察官、法官的人品、學問、私生活,絕對不必信任,他們沒有水準,他們也收紅包。

5、人民越是不信任司法,司法官的素質才有可能提升;人民越相信他們,他們就會越驕傲自大、跋扈、權利欲望高漲,生物本能就控制不住。

6、阿扁為了求生,很有可能把所有總統府的秘密全部抖出來,這個對李登輝、蔣經國的形象絕對都不好。所有的綠營、藍營的大老們,都應該出來做點事,協調一下,到底怎麼樣子才能夠讓阿扁、李登輝、蔣經國的家屬們都滿意?到底要怎樣子做,才是對全國的老百姓最好?

7、台灣還有太多的問題沒有解決,跟全球金融風暴、台灣的教育問題比較起來,阿扁的問題真的是小事,而且也比國民黨的黨產小太多,因此,台灣各界的大老們,都應該跟馬政府協調一下,大家把焦點放在現實問題的解決上,不要再政治操作,司法的調查要有一致的標準,要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 楊宗澧(作者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警政單位,於去年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一連串維安失當、違法濫權的事件,民間司改會於去年十一月五日率先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處置上揚唱片不法一案提出告發,並針對陳雲林來台期間遭受國家暴力侵害的民眾,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當事人提告。

其中一位當事人,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小姐,由於到飯店訪友時,順手拿出手中DV進行拍攝,卻被警察以非媒體記者為由不得在管制區錄影,使用粗暴手段制止其拍攝,並造成多處受傷一案,自去年十二月開了第一次庭之後,直至最近陳育青小姐才「終於」又收到傳票,通知即將在本週三開庭。從事件發生至今,已經歷三個多月,民間所提出的告發或自訴案件,也都陸續開了「第一次」的庭,但在第一次開庭後,也開始陷入漫長的司法程序。

以「上揚唱片」案為例,事發至今已時隔一季,但檢方對本案的偵查進度卻遲未終結,相較於中國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時王定宇議員與群眾近身抗議一案,檢方在偵辦八天後即快速起訴王定宇等人,八天對比三個月,讓人民不清楚檢方偵結的效率與公平,究竟該如何檢視

我們雖體恤基層檢察官辦案的辛苦,但司法過程的低落效率卻也很容易增加了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人民希望有公平、獨立、有效率的司法程序,但是對照「上揚唱片案」與「王定宇案」,檢方的偵辦效率卻充滿了許多的「不一致性」,自然地容易給予外界聯想到,司法的不獨立性或者對司法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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