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軍紀廢弛 侵犯人權

藍色蜘蛛絲66

〔余瑞仁/桃園 自由2.24.2009摘要〕桃園檢方調查,21歲的黃盈豪,在桃園縣某國軍部隊服役、擔任士官,去年913日因黃某服務部隊發生逃兵事件,部隊軍官請他駕車外出營區協助找回逃兵,當天晚間10點半左右,黃駕車行經中壢火車站前一家藥妝店前,看見19歲的陳姓女子獨自在路邊等車,於是搖下車窗搭訕,黃某表示可以載她一程。

途中黃某借用陳女手機插上其所有的門號SIM卡打電話,隨後黃駕車到達一處偏僻產業道路,開始對陳女上下其手,陳女雖然拒絕,但無力抗拒,被黃某性侵得逞。

陳女獲釋後,隨即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逮捕黃某到案移送桃園地檢署。但因黃某為現役軍人觸犯強制性交罪嫌,檢方指示送由軍事檢察官偵辦,黃隨即被收押至今,也被軍檢以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其所涉侵占罪嫌因非軍法管轄,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後,昨天以侵占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鮑建信/高雄 自由2.24.2009摘要〕軍中爆發軍士官集體召少女買春疑案,辦案人員發現有軍官找23名少女玩多P,甚至可使用消費券召妓,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函送偵查的王姓等11名軍士官,階級自下士到中尉,檢方近日將展開傳喚行動。

參考資料:蔣孝嚴:我們還特地送酒家女到中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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