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8日 星期日

侵犯人權 國賠

侵犯人權35

【摘要6.28.2009蘋果】陽明山國家公園,二子坪休憩區內的無障礙步道,出現一道長約90公分、寬30公分的裂縫,導致乘坐輪椅的婦人因此卡輪、摔倒,造成臉部受傷。學者表示,陽管處應善盡維護責任,受害民眾可請求國賠

北市張先生說,他的母親是身障者,平常以輪椅代步,因二子坪休憩區內有條水泥無障礙步道,適合輪椅人士使用,他的父母親經常前往踏青。61日父親照常在無障礙步道上,推著坐著輪椅的母親,突然輪椅前輪遭裂縫卡住,母親從輪椅上摔下,造成臉部擦傷。當時,父親無法獨自扶起倒地的母親,直到有其他遊客經過,才協助把母親扶起。

「不希望再有第二個人受傷!」張先生非常心疼母親受傷,事後即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與《蘋果》反映。62日記者前往二子坪,進入無障礙步道約1公里左右,步道中間確實有一個長約90公分、寬30公分的L形裂縫,繼續往前走還有3個大小不一的裂縫

對此,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詹德樞表示,的確有多處裂縫,但是自然耗損造成的,已先簡易將裂縫填平,會盡快施工修補。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表示,公家機關有義務定期檢查、維護公有公共設施,如今步道出現裂縫導致民眾受傷,顯見陽管處未善盡維護管理的責任,張先生除可舉證請求國家賠償,陽管處也應加強維護,避免再有遊客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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