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然揮刀砍成所謂的「?都?縣」(圈?區?)框架,事前亦未見有何博探周諮的具體作業,或聆聽民意或做公共議題討論,便大肆宣揚「升格就會過好日子」,肇致落入「後段班」的縣市豈不雪上加霜,復被邊緣化,苦日子更難過!此豈是全民福祉的德政?於基本政治認知上,已違反國民主權的憲法原理;有選舉算計考量,亦違反憲法的精神。
過去光是台北與高雄兩個直轄市對健保費、統籌分配款等爭議,爭鬥下來往往是中央敗陣,堪為例證。再者,扭曲資源分配,惡化城鄉差距,政府的財政負擔更為沉重,均將由人民埋單,何況台灣貧富差距近10年來約增加1倍,升格反促使社會更不公平,豈不造成另一場經濟災難?
美國總統羅斯福曾經歷1930年代大蕭條,對於貧富差距惡化所形成的災難,深有感悟,他說過:「在一半繁榮一半破產的國家裡,是不能達到持久繁榮的。」【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摘要7.1.2009經濟日報╱社論】各縣市躍躍升格,無非寄望更多的財政資源與職能擴張。然而在現行財政收支劃分及統籌分配稅款制度下,北高兩市共享43%的統籌分配稅款,其餘23縣市爭奪39%的稅款,319個鄉(鎮、市)則為12%,另有6%為特別統籌稅款的分配框架,必然與升格、合併結果格格不入。
若是升格後的五個直轄市,仍共享43%的統籌分配稅款,錢與權未能對應調整,必將產生財源不夠分配現象,也徒增社會紛擾與不安。因應之道,除了需將升格相關縣市原本分配額度「帶槍投靠」納入43%的統籌分配稅款中外,中央更應面對直轄市因職能與支出擴大,例如勞健保費、公立高中教職員人事費、社會福利負擔等,理性釋出善意,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使得錢與權對應合理調整。
然而中央在財政捉襟見肘下,是否能夠拿出足夠的錢?不無疑問。至於未升格縣市,是否因被歧視,理直氣壯的要求分享原本39%的統籌稅款,舒緩區域發展不平均現象,仍不確定,顯然爭錢大戰恐難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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