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23.2009自由◎ 程風】31歲失業男子難耐飢餓,偷了寺廟許願池硬幣八十元,被法官以加重竊盜罪判刑七個月,平均偷一元要坐二天半的牢。為什麼一個31歲的壯男,會淪落到需要偷小錢才能填飽肚子?
法官以被告手持湯匙和烤肉夾,認定是「客觀上對生命及身體,產生威脅危害的凶器」,課以「加重竊盜罪」,重判七月有期徒刑,認事用法是否有矯枉過正之嫌?
立法或執法,都不能違背比例原則,孫道存欠稅三億,廣義上也可以解釋為「竊取公眾財物」,但他卻可以逍遙過日子好幾年,直到輿論沸騰,立即還款一億元,並且提早繳付分期款二千五百萬元,表示他的財力遊刃有餘,更凸顯欠稅的惡性,法律卻好幾年拿他無可奈何,還要為他另立禁奢條款修法。
這種小咖重判,大咖不辦的現象,嚴重侵蝕司法公信力,許多欠稅大戶、超貸大戶,財政部連名字都不敢公布,因為這些人有可能也是獻金大戶,政治介入司法的痕跡,昭昭可見。
對照以上兩人的境遇,印證了「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暗示正義向有錢的一邊傾斜。更進一步思索,會發現並不是我們的法律不夠完備,而是執行上有了偏差,執法如果不能如秤,訂再多的法條也是枉然。
台商遭軟禁 兒求助《蘋果》【摘要10.23.2009蘋果 王乙徹、徐珮君】在大陸經營成衣事業的台商葉俊彥,兩周前因欠債遭員工軟禁在工廠內,兒子接獲求救電話後,於上周二向警方及海基會求助,但昨天葉俊彥又打電話回台灣,表示債主揚言找黑道取他性命,兒子才轉向《蘋果》求助。
《蘋果》記者昨晚致電葉俊彥,他說:「十三天來幾乎沒有吃喝,很擔心黑道份子對我不利。」海基會接獲葉羽桐的求助後,將發函給中國海協會了解;刑事局也已透過兩岸司法互助機制,通知中國公安部門處理;海基會經貿處人員說,公安依規定不能介入經濟糾紛,只能協助台商人身安全不受危害。
葉羽桐說:「海基會與警方雖然伸出援手,但擔心會來不及。」葉俊彥前妻呂小姐也哽咽說,兩夫妻原本從事卡通動畫工作,但葉俊彥看了《富爸爸窮爸爸》一書後,就認為當老闆才會致富,想不到去中國經商,還包二奶、離婚,「都是《富爸爸窮爸爸》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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