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補助汽車業 荒腔走板

面對低迷的汽車產業,日前政府提出汽車產業紓困方案。惟該政策是病急亂投醫,宛如頭痛去醫腳,腳痛去醫頭的方案,不但效果有限,還造成困境。諸多疑義,讓人不敢恭維。

首先,這幾年新車銷售量快速萎縮,今年約僅有23萬輛,不到2005年51.4萬輛的一半。縱然獲利大幅減少,有少數公司呈現虧損。惟根據各公司的財報,多數汽車業仍呈現獲利的狀態。相較於美國三大汽車廠,動輒虧損百億美金,即將面臨倒閉及三百萬人失業的窘境,二者完全不能等同視之。連美國國會都否決汽車紓困案了,台灣紓困的必要何在?

此外,台灣汽車的平均售價,遠高於先進國家同廠牌、同型號汽車的售價。各位是否發現,部分由人工最貴的日本直接進口的車種,加上運費、關稅(20.3-30%)、營業稅以及貨物稅之後,其零售價格竟然與國產同級汽車的價格相仿。例如:TOYOTA最夯的休旅車RAV4,日本的含稅售價202萬日幣,折合台幣約71萬元,進口至台灣的售價為84.5-115萬元,同級國產的Honda2.4升CR-V卻要96.9萬元。

國家以高關稅保護了數十年的汽車工業,不但到現在還無法完全自製(關鍵零組件還需仰賴他國),竟然還會發生日本進口車,比國產車還便宜的詭異現象。此例正反映出在長期關稅的保護之下,國產車享有極高的超額利潤(且欠缺國際競爭力)。若是如此,我們還要對其紓困?

其次,在金融風暴侵襲下,百業蕭條。汽車業並非受影響最大的產業,政府應告訴民眾為何僅獨厚汽車產業?同樣被課徵貨物稅的電視、冰箱、冷氣及飲料等產業,完全不受青睞。何況汽車價格輕則數十萬元,高則上百萬甚至千萬元,具有消費排擠效果。除了富豪之家,多數家庭購買一輛新車之後,恐怕都需要勒緊褲袋一段期間,更何況現處經濟衰退期間,排擠其他產品效果將更加明顯。政府以補貼方式,鼓勵民眾購買昂貴商品的正當性令人存疑。

另外,該方案指出:十年以內的汽車,若將車賣給中古車商,讓他們外銷至澳洲及東南亞各國,政府依年份調降車主購置新車時的貨物稅。台灣的中古車若能出口,確實能減少國內的環保問題,值得鼓勵。但台灣的汽車價格並不便宜,出口是否有利基值得懷疑。即使出口沒問題,中古車首重品質,符合出口品質的二手車相當有限,倘屬於無法出口的「檸檬車」可否享有貨物稅的優惠?
尚且,隨著網路的興起,中古車有愈來愈多的交易,並未透過二手車商交易,而是由消費者與消費者(也就是所謂的P2P)自行完成汽車交易行為。那P2P的賣車者可否享有貨物稅抵減的優惠?

為了刺激民眾消費,而對汽車業大舉補貼或減稅(光稅收即損失約70億元),政策與目標偏離,只圖利保護過度且此波金融風暴中受傷最輕的汽車業,卻對其他產業產生嚴重的排擠效果,得不償失。【北京大學法學院科技法專業博士候選人 曾志超 蘋果11.24.2008摘要】

參考資料:馬政府 官商勾結深於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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