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官司啟迪101
阿扁羈押至今,每日所見所聞只是冷嘲熱諷的新聞報導、與各名嘴們在螢光幕前尖酸刻薄、羞辱謾罵情緒發洩。
台灣既然自稱為民主法治國家,就應該清楚知道我國刑事訴訟所採的是「無罪推定原則」,換句話說,在刑事被告經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序追訴審判,確定其為有罪之前,均應推定其無罪。
可是,今日的台灣,立委可以隨意在媒體前指導檢察官辦案,干涉地方法院審理案件行政程序,台灣真的淪為讓人可以隨意指導司法,進而審理司法嗎?這樣的司法,要如何讓人民信服?
前些日子,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話劇表演的方式,影射消遣阿扁雙手高舉並大呼司法迫害的樣子;近日,阿扁放封照流出,與媒體揮手致意,被民進黨李姓立委戲謔為頭殼壞掉。而當記者問到立委賴清德,阿扁夢到三度選總統的感想,只見其語帶雙關笑說:「作夢嘛。」今日,不只藍營愛消費陳水扁,現在綠營人士也不遑多讓,看來,「消費阿扁」似乎已成為不分藍綠的全民新興運動。(台北城教育基金會特助)◎ 顏允聖 自由1.15.2009摘要
參考資料:三言兩語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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