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權報告書67
(中央社 溫貴香台北28日摘要)很多在國民黨資料庫的資料應公開,盡速還原228事件的歷史真相。今天是228事件62週年,總統馬英九表示,將228事件責任釐清,是紀念228事件最好的方式;未來228國家紀念館進行法制作業時,會在紀念館成立研究專案小組,繼續追查真相,釐清加害者責任。
蔡英文下午出席台灣國家聯盟舉辦「228公義和平音樂會」前受訪表示,蔣中正統治台灣期間,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白色恐怖壓力,讓人感覺深刻,但國民黨從未讓人民感受到,國民黨有深刻的檢討與反省,到現在所做的事情都是儀式性。
她表示,對於228事件當務之急是趕快還原歷史真相,民進黨執政末期有些228史料已經解密,應讓一般人能夠查閱這些解密的資料。很多228的資料都在國民黨的資料庫中,國民黨應該公開;林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政府應盡速還原事件真相,釐清責任,這些都是國民黨以前該做但沒有做,國民黨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政府。
蔡英文指出,馬總統不論做為國民黨資產繼承人或國家總統,釐清228事件的真相與責任,是他應該做的事情,這絕對不是所謂「善意」,若馬總統認為這是善意,這種心態是錯誤的。
被詢及政府推動兩岸簽訂經濟協議,馬總統將名稱定調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蔡英文表示,這不是名稱的問題,政府部門一直認為問題在名稱,政府對於政策思考膚淺的程度,令人訝異。
【陳家駿 自由3.1.2009摘要】看到馬英九在昨天紀念二二八時,以台語全程致詞,以示誠意;最有誠意的方式,就是要林益世簽名!
二二八受難者被沒收的財產,至今尚未歸還其遺屬,因為「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雖已經完成審查,且民進黨、無黨聯盟黨團幹部都簽下協商結論,卻因為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拒絕簽名,導致法案胎死腹中。
六十多年前被沒收的人民財產,就像被國民黨強佔的黨產,到底什麼時候還?馬英九,這是你真正展現誠意的關鍵!叫林益世簽名,把不當沒收的財產還給受難者家屬;鄭重宣示,限期把國民黨黨產還給國家、人民,展現國民黨改過自新的最大誠意。否則,光靠馬先生你那張嘴?(作者現任大專教職)
【郭文彥 自由3.1.2009摘要】雖然馬英九答應二二八基金會將繼續運作,並繼續興建國家紀念館。但請不要忘記,這些錢都是人民繳稅的錢,其中部份還是二二八遺族繳的稅。利用二二八遺族繳稅的錢,來紀念有關二二八事件,顯示中國國民黨的誠意不夠。過去有很多位人士建議,國民黨應拿出黨產,來興建二二八紀念館,這樣才能顯出國民黨對過去的錯誤負責。
國民黨龐大的黨產,大多掠自台灣人的資產,如果國民黨真如馬英九所講那麼關心二二八有關事宜,吳伯雄主席應該有所表示;何況吳伯雄也是二二八受難者遺族,否則清明節掃墓時,如何面對慘死先人的冤魂?(作者為民營企業退休)
【羅英維 自由3.1.2009摘要】看到各家新聞不斷報導高雄二二八嗆聲活動,出動超過兩百名警力「軟性驅離」,在馬總統一聲令下不得對二二八家屬及群眾「動手」,讓人不禁回想到幾個月前的「紅色戒嚴」,當陳雲林來台時,各地警方是如何粗暴地搶下民眾手持的國旗並且折斷、如何傷害人民的強硬驅離,一幕幕發生在上揚唱片、中山北路及晶華酒店的暴力事件,對比二二八這天馬總統採取的軟性驅離,更讓人民瞭解到馬政府其實「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對中國,他可以強硬果決的泯滅人權,任憑警治單位形同戒嚴;但對內面對台灣人民就展現出柔弱、委屈的受害者姿態,彷彿這些深受不可磨滅創傷的家屬,才是加害者。歷史不能遺忘,台灣人你到底看清楚了沒有?(作者為前台北市議員助理)
【邱世長自由3.1.2009摘要】馬英九既打算把民主紀念館「復名」中正紀念堂,這是對台灣人民的侮辱;又允諾加速處理二二八基金會預算,加速興建二二八紀念館。到底,他真正想法是什麼?如果蔣中正是位獨裁者,二二八事件是歷史的錯誤,何須復名為中正紀念堂以「紀念」;如果蔣中正根本沒錯,二二八是歷史難以避免的悲劇,那何需在景氣低迷時,再多花一筆經費?
歷史可以forgive(原諒),但不能 forget(忘記)!二二八事件的原因錯綜複雜,但主因仍在族群不能互相理解與體諒,彼此間欠缺一套溝通與解決衝突的機制,今日的朝野互信不足,溝通管道何在?解決衝突的機制又何在?令人憂心忡忡啊!(作者為教師)
【聯合報╱白錫鏗/台中3.1.2009摘要】「白色恐怖,使番薯仔、老芋仔都受苦受難」,86歲的前陸軍少校方曙光,46年前被警方以他涉嫌竊佔罪逮捕,未經審判就送蘭嶼管訓,後雖判無罪,卻從此改變他的一生,求公職被撤銷任用,只得四處打零工,後半生窮苦潦倒,他聲請國賠,法官以逾越時限駁回,他希望有生之年討回公道。
原籍湖南省岳陽縣的方曙光,17歲投筆從戎,隨國軍轉戰來台,民國52年2月27日卻莫名其妙被台中縣警和平鄉分局員警逮捕,未經審判即被強押到台中遊民收容所,轉押解板橋職訓總隊,再移台東蘭嶼農場管訓,從事搬石頭、挖機場跑道的苦力。
方曙光說,管訓是「莫須有」罪名,說他竊佔土地、砍林木,直至53年3月18日,法院查無證據將他判無罪才獲釋,但從此改變他的一生,人人以異樣眼光看待,讓他飽受歧視。他參加國民黨中央黨部幹部甄選錄取,接受台灣省黨務幹部第五期代訓派台北市大安區黨部,但不久即因上級知道他曾被管訓而撤銷任用,他四處求職碰壁,40多年到處打工維生。
罹患帕金森症的方曙光,雙手顫抖的說「命運捉弄他」,他因窮苦潦倒,長女在外遊蕩自殺身亡,妻子患嚴重糖尿病,而房子在921大地震半倒,又遭鄰居火災波及,現以鐵皮屋棲身。
方曙光提起國家賠償,但法官卻以冤獄賠償法應於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後2年內提起,而他在40多年後才提起,已逾時限;而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賠償金,必須是犯內亂、外患,懲治叛亂條例,他所犯是竊佔罪不符。方曙光強調,當時是戒嚴時期,被抓、送管訓,誰敢多說一句話、誰敢反抗?法官以逾越時限、罪名不符駁回,他不服將提起上訴,希望有生之年討回公道。
李鈞震:
1. 所謂的真相,不是只靠歷史學者去挖掘,一定要經過司法審判,三審定讞之後,真相才比較真確。六十年前台灣所有的政治權貴、軍事將領都應該全部接受審判,無罪的要還他們清白,有罪的要給予懲罰,受害者要有公平的補償。
2. 沒有公正的司法審判,就沒有真相;沒有真相,糾紛就永遠不會停止。受害者會不服氣,加害者一輩子良心不安,無辜被冤枉的也會覺得倒楣,最後就是社會不斷地衝突。
3. 蔣經國派人暗殺江南(劉宜良),賠家屬三百萬美金(可能還有更多的暗盤),所有的政治受難者家屬,都應該獲得公平一致的賠償,不容許雙重標準。
4. 無辜受難者,要建碑紀念,加害者每個月要來燒香;全台灣的中正路,要全部改名,不再凌辱受難者,這樣子才有辦法和解,才有辦法族群融合。
5. 殺白曉燕的陳進興,已經接受司法的審判了,但是白冰冰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原諒他,為什麼?她這一生有辦法跟陳進興的家屬和解共生嗎?那一個心理醫生做得到?馬英九有辦法讓白冰冰跟陳進興的家屬和解共生嗎?
6. 二二八事件的軍事將領,都比陳進興殘暴百倍,誰敢否認!白色恐怖時期,打壓人權、陷害無辜者,當時的蔣經國統治集團比陳進興殘暴千倍。這樣講不客觀嗎?那就上法庭啊!叫蔡守訓裁判啊!只要三審定讞,大家都要有運動精神來服氣。
7. 99%的台灣人,都有足夠的運動家精神,接受司法的裁判,只有極少數的人沒有運動家精神,例如,連戰、黃俊英。
8. 王清峰,不斷地對社會廣播她是人權律師,那為什麼法務部不主動起訴那些涉嫌發動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元兇與共犯?基督徒王建煊,為什麼不主動追查白色恐怖時期的官員,到底誰是白色恐怖的主犯、從犯、共犯?
9. 有許多學者發現,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受害者不分省籍與族群,為什麼那些學者不願意把資料交給檢察官,要求公開公平的審判?
10. 二蔣時期的法官、調查局與檢察官,絕大多數都是白色恐怖的共犯、加害者,他們應該是首先第一批接受司法調查的人,誰敢否認!他們如果不接受司法審判,台灣社會就沒有公平正義。當然,台灣許多法學者,縱容那些司法官實行白色恐怖,也是一種共犯。
11. 二蔣時期的新聞媒體與新聞學學者,幾乎都是實行白色恐怖的加害者、共犯,誰敢否認!這就是為什麼多數的媒體,都不敢做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深度報導,也不敢要求國民黨交出黨產,這些新聞工作者都屬於社會敗類。如果他們沒有接受司法的審判,台灣不可能有公平正義,當然文明就會落後,當然工商業一定充滿詐騙,結果經濟一定好不起來。
12. 台灣的各級學校的老師與校長們,有沒有教育學生要崇拜蔣經國跟蔣中正?有這樣教育學生的老師們,都是白色恐怖的共犯,也要接受司法審判,例如李筱峰、李鴻禧、劉兆玄、鄭瑞城、彭芸、朱雲鵬等也是當教授的,他們當然都要經過司法調查。否則,台灣的教育水準,就會一直搞不清楚是非,導致所有的大學教授都變成庸才。
13. 心結要解開,一定要有公平審判,有些人是無辜的,有些人不是故意的,有些人是被迫犯罪的,有些人是主謀,還有更可惡的是樂在其中的,所以,被審判的人,也不一定都有罪,要還他們清白;有罪的,也不一定要受罰,還要參考他們悔改的程度。沒有公平的審判,很多加害者到老了還不知道自己是加害者,只是莫名其妙地整天惶惶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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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家屬跟白色恐補家屬因到地方法院要求國賠不適用補賞ㄉ以日子計算3000-5000那些被關在火燒島ㄉ受難者真ㄉ很可林只要進去不是死ㄉ就被關好幾十年被那些官兵打ㄉ半生不死補賞金因退環給基金會改用國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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