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諷刺,台灣有五萬流浪教師,偏遠地區孩子師資卻長期嚴重不足,甚至有越來越惡化的趨勢。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目前實施的「國民中小學整併之處理原則」與「小型學校發展評估指標」,都以經營成本為最主要考量,山上學校學生少,平均每位學生的經費負擔自然不輕,因此常走上整併的命運;導致許多山上(包括其他偏遠地區)的學童,不是必須經過長途跋涉上學,就是才滿六歲便得離開父母,過著住校的求學生活。
南投魚池鄉的十五位家長,集體將孩子送往魚池鄉三育基督學院就學,並借用三育基督學院的教室場域及師資,向縣府申請通過非學校型實驗教育計畫。這意味著部落裡的孩子家長,也可運用部落空間資源,搭配適當教育人才,運用在家自學方案,直接在部落中進行「非學校型實驗教育計畫」,而五萬名流浪教師又為部落提供充沛的備選師資,因此政府只要支付課程教材費與教師薪資,即可滿足山上孩子的受教權。
這樣的政策遠比教育部所擬定的「偏遠地區國中小學試辦增聘短期教師計畫」來得恰當。目前偏遠地區的老師流動性相當高,很多都是代課老師,時間只有一學年,而且學校是採用共聘跟巡迴方式,錄取後可能還得不停換學校,因此對學校行政規畫、老師授業輔導、學生適應學習三方面,都有負面的影響。如果能降低流動性,老師對學生的了解能夠深入,學生遇到困難也比較能夠主動尋求協助,在品格教育與生活輔導上,可著力的空間增加很多,才更符合基礎國民教育精神。
舊制度不能滿足山地孩子普遍的學習需求,教育當局也可以嘗試在部落裡實施不同的制度,讓部落的孩子也能像平地的孩子ㄧ樣,每天花不到廿分鍾時間,就能走路到部落提供的學習場所上課。最近,臺北市決定放寬在家自學申請對象,讓原本限於個人才可申請的實驗教育,也可採團體方式實施,可見制度不是那麼沒有彈性。
既然景氣差,流浪教師多,我們可以嘗試這種既節省經費又能照顧山地孩子就學權益的學習方式,除了減輕流浪教師的問題,還可以避免學童勞苦奔波,甚至忍受思鄉之苦,不是三贏的結局嗎?(林瓊華為銘傳大學國際企業系副教授、孫大川為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聯合報╱蔡振文/高中教師(屏東市)】朋友的兒子非常傑出,國內著名大學畢業,公費留美,在博士學位即將到手之際,卻開始意識到,他未來的人生將會是沒有休閒、沒有娛樂、沒有假日,只有忙、忙、忙。正如二月廿六日中山大學嚴成文教授教授文中「…離開大學後,生活就是工作加工作,…如此下去,生命還有什麼可期待的?…這樣偏差的教育制度卻不是他們自找的,而是我們這些老師與家長們在有意無意中所共同創建的。」。
上周,本校特教組召開資優教育相關會議,召集數理和美術老師及家長與會,會議中,數學老師提出希望縮減數理資優班「藝術與生活」上課時數,用來加強該班數學,以期提高大考數學成績,關心學生之情溢於言表,本無可厚非。但為什麼要縮減的是「藝術與生活」,而不是其它科?
身為美術老師一時難忍心中義憤而提出異議,個人不是爭「上課時數」多寡,而是不滿部分老師甚至學校普遍對「藝術教育」的漠視!縮減「藝術與生活」事小,「藝術課程是可被省略的」這件事,卻可能永遠烙印在學生心裡,直到他成為家長、人師、校長甚至政府首長,影響不可謂不深遠。
若能好好的上一堂「藝術與生活」,透過藝術教育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審美能力與創造力,培養美感和對藝術的終身興趣,豐富其生命內涵,甚至在未來將藝術與科技結合,提高產品的競爭力與附加價值。我無法推估多上一堂數學能讓學生多考幾分?但教育不應只是在乎眼前的加減分吧!
參考資料:教育出我們需要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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