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變色龍84
【聯合晚報╱唐孝民/3.1.2009摘要】選舉考量,才是國民黨「廉能標準」的唯一量尺。2004年總統大選再次失利後,國民黨的廉能條款,就像捉摸不定的流行時尚,一會兒緊、一會兒鬆、一會兒長、又一會兒短,修過來、改過去,人民觀感,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對選舉有利,只要能勝選,廉能、排黑,怎麼修、怎麼改都不是問題。
馬英九當選國民黨主席後,決心振衰起敝,與黑金畫清界限,將廉能標準拉至最高,修改黨章,只要一經起訴,就喪失提名資格,用最嚴格的標準,自我檢視,向選民宣示,國民黨有改革的決心與魄力。這樣的決心與魄力,在馬英九捲入特別費風暴後,即分崩離析。
馬英九沒有想到會搬磚砸腳,國民黨為了避免因為特別費案,遭到檢方起訴的馬英九,屆時無法代表國民黨參選2008年總統大選,緊急修改黨章,將原本超高標準的「起訴即不提名」的廉能量尺,大幅放寬到「三審定讞」,硬是將這塊橫在總統府前的大石頭移除,為馬英九排除一切可能的障礙。
等到馬英九勝選,國民黨考量三審定讞的廉能標準,不符社會期待,可能招致民眾反感,不利選情,再度動手修改廉能條款,將三審定讞提升到一審有罪。可是一審有罪,碰到年底三合一選舉時,黨中央為了勝選考量,又開始為廉能標準畫蛇添足。不溯既往,或許可以緩解脫黨參選的壓力,但可能遮不住民眾感觀所造成選票流失的醜態。
從起訴到三審定讞,到一審有罪,到不溯既往,國民黨黨章廉能條款的修改四部曲,民眾看不到國民黨改革的決心與魄力,反映的只是國民黨為勝選的不擇手段與自失立場。月有陰晴圓缺,初一十五可以不一樣,但廉能,普世只有一種恆久不變的價值,變來變去的國民黨,像是變形蟲。
參考資料:內閣 真讓人捏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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