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

審前羈押與私設刑堂

阿扁官司啟迪120

【中國時報2009.02.27摘要】陳前總統開庭說:「我受不了了。」他的律師要求停止羈押,不要疲勞偵訊。扁案進行至今,一審都還沒走完,陳水扁卻已坐了好幾個月「牢」。

我們知道許多民眾痛恨扁,恨不得把他關到死,但,我們還是要說,沒經審判就關人,絕非司法常態;司法程序是用來尋找真相,辯論是非的;司法機關如用「程序」來折磨嫌疑人,就是侵犯人權。法、檢這種辦案方式,不只傷害陳水扁,也傷到了司法公信力和台灣的民主形象。

其實,大家都知道,以國安局對卸任元首的特勤「禮遇」,陳水扁根本無「逃亡之虞」;以特偵組起訴書證據蒐集之嚴謹,也不怕扁家「串證」;陳水扁既已卸任,更無「再犯」的可能。既然逃亡、串證與再犯,這羈押三主體要件都不存在,卻仍要關陳水扁,擺明著就是進行審前懲罰。

試問,這與「私刑」有何差別?只因這「私刑」符合民意,法界就無反省、檢討之聲,以後台灣乾脆搞人民公審算了!現在,陳水扁當然是「眾人皆曰可殺」,不過,現代民主國家可沒有「犯眾怒」這罪名。藍營就算要把陳水扁關到死,還是要經過審判。

陳水扁坦承「海角七億」,就足以令我們痛恨,但,痛恨不應蒙蔽大眾對民主、人權的信仰與堅持。大家如果不健忘,應記得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羈押時,社會對檢方「打老虎」的讚美,可是,他們最後都被判無罪,冤屈又該向誰訴?審前羈押該不該檢討,這還不夠清楚嗎?

師範大學的悲歌

台灣人權報告書59

蔣中正時代,從鎮壓二二八事件,到國民政府遷台,大約有兩年半期間。

1949年3月25日,國民黨宣布同意與共產黨在北京舉行和談,派邵力子等五人為代表。29日,台北市大中學生聯合會成立,在台灣大學運動場舉辦營火晚會。

4月6日,陳誠下令大舉搜索學生運動的據點—省立台北師範學院(現國立師範大學)學生宿舍,逮捕約150名學生。由於國共正在和談,100多名學生獲得釋放,19名移送軍事法庭審判,其中有數名經認定為首謀者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這就是轟動一時的「四六事件」。 (魏廷朝 著/摘要)

李鈞震:

1、事實只有一個,沒有所謂的見仁見智,「萬有引力」不需要見仁見智,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地球繞太陽」,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沒有見仁見智這回事。

2、陳誠下令搜捕學生,不少人被處死刑,並執行槍決,沒有經過公正的司法審判,這就是事實。蔣中正是陳誠的長官,這就是事實。

3、殺一個人的罪過,絕對比貪汙三十億大非常多,這就是事實,沒有見仁見智這回事。全台灣所有的人,都必須要認清二二八的歷史事實,沒有見仁見智。

4、至於有不少人要繼續崇拜蔣中正,這可以見仁見智,每個人都有思想自由。但是,地球上允不允許有人崇拜希特勒呢?這是不是見仁見智?

5、陳誠的兒子是陳履安,陳履安現在所享用的財產,有沒有陳誠留給他的?陳履安需不需要對二二八受害家屬賠償?這一定要經過公平正義的司法審判,沒有見仁見智。但是,合議庭的法官們,可以依照自己的心證來判決,可以見仁見智。

6、蔣中正的財產,當然有留給蔣經國,蔣經國的財產,當然有留給現在的蔣家後代,他們所有的家產,都必須經過公平正義的司法審判,這沒有見仁見智的問題。但是,合議庭的法官們可以依照自己的心證來判決,可以見仁見智。

7、法官審判完之後,對於處罰或不處罰,社會大眾可以見仁見智。但是,一定要經過公平正義的司法審判,反對的人就是人民的公敵,這也沒有見仁見智。

8、蔣中正掌權時期,當時所有的國民黨權貴,凡是知道陳誠等人所做的事的人,都負有責任,都必須對二二八負責,都必須經過公正的司法審判,這也沒有見仁見智的問題。共犯或被教唆犯一樣有刑責,但是法庭追不追究,是合議庭法官們見仁見智的問題。

9、台灣一定要建立一個公平、正義、法治、人權的優質社會,這是絕對的必要,每一個社會公民都負有責任,沒有見仁見智的問題。但是,有不少人,拿美國綠卡,或到中國置產,準備長期居住在那裏,那是見仁見智的問題。

參考資料:

佛洛姆啟迪16

卡繆啟迪7

明儒學案啟迪31

228的痛 九知道?

台灣人權報告書58

馬英九曾在事件屆滿六十周年紀念會上表示,「如果家屬心中有怨有氣,應該想辦法平復,而非再加以挑起族群紛爭」,可是漂亮的話,人人都會說,真正做得到,又有多少呢?二二八家屬心中的怨氣,馬英九體會得到嗎?他又用了多少心思來處理家屬心中的怨氣呢?

政府在戒嚴時期,以不正當手段剝奪人民財產,在國家法制建立,且解除戒嚴後,自當立即清查並返還;這是法治國家為落實轉型正義、對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及彌補的方式之一,應毋庸置疑。可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六十多年了,仍有受難者被沒收的財產,沒有歸還,絕對不符合社會公義的原則。

只是因為受難者已經往生,繼承人竟然不能依照民法的規定,申請財產的繼承,受難者取得回復名譽證書,也拿到了賠償金,只因為往生,他被沒收的財產,其家屬就不能申請繼承,這是哪門子的社會正義呢?

造成這樣不公不義的情形,是「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四條規定,「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被沒收財產者,於受無罪判決確定後,得請求發還;如不能發還,應以適當金錢補償之。」受枉法判決後,經申請認定取得回復名譽證書者,是否統一適用?此外,關於財產返還之標準、申請認定及發放等程序,亦未盡周延。

該法案於民進黨執政期間,在立法院會被反對,並退回程序委員會多達11次,中國黨執政後,經由司法委員會召委的努力,終能完成審查,且民進黨、無黨聯盟黨團幹部都簽下協商結論,家屬曾以為,國民黨政府終於願意面對歷史錯誤,還家屬一個基本的公道。詎料,卻因為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拒絕簽名,導致法案胎死腹中。

「你還要我們等多久?」是家屬的心聲,六十多年前被沒收的財產,何時歸還給人民?與被中國黨強佔的黨產,何時還給人民?道理是一樣的,馬英九應展現誠意,對人民有所交代!(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葉柏祥 自由2.27.2009摘要

【吳乃德 中國時報2009.02.27摘要】林博文先生日前在本報的專欄討論了電影《為愛朗讀》,也討論了漢娜.鄂蘭「邪惡的庸常性」之概念。鄂蘭,針對納粹戰犯艾希曼的審判所寫的《艾希曼在耶路薩冷》一書,艾希曼在戰爭期間負責逮捕、集中、然後運送猶太人到集中營;至少有六十萬猶太人因為他高度的行政效率而成為灰燼。鄂蘭要傳達的訊息和道德啟示是,「此種巨大規模的邪惡行為,並非來自執行者的邪惡、病態、或意識形態信仰。不論這些行為多麼邪惡,行為者絕對不是惡魔」,而是像你我一般的平常人。

他之所以積極參與人類有史以來最大規模、最有組織、最有效率的屠殺,乃是基於平凡而世俗的動機:衷心服從指令、在官僚體系中力求表現和升遷。艾希曼的動機因此「十分庸常、非常人性」。艾希曼寫道,「我發現以服從和接受指令為基礎的生活,確實是一個舒適的生活。這種生活讓一個人對思考的需要,減到最小。」

這個概念也影響了後來耶魯心理學家密格蘭,著名的電擊研究,證明平常人多麼容易服從權威,而對同胞做出殘酷的行為。可是邪惡真的如此庸常嗎?鄂蘭對艾希曼的理解是正確的嗎?艾希曼的自我分析(其實是辯白)可以相信嗎?

歷史和道德的反省,都必須以事實為基礎。事實上,艾希曼並非只是接受上級指令的公務員,艾希曼被捕真實身分曝光後,他的許多阿根廷友人才恍然理解他過去的許多仇視猶太人的言論。也正是他的反猶太意識形態讓他在阿根廷的行蹤曝光。他的兒子有一次在女朋友家聊天的時候,不經意地顯露對德國沒有徹底消滅猶太人的惋惜,他的話,引起女朋友父母的警覺,他們的檢舉,導致艾希曼的落網;他的兒子從小在阿根廷長大,其反猶太人意識形態的唯一來源是他的父親。

將政治壓迫的執行者、協力者,視為只是盡責任的服從者、或企求升遷的機會主義者,是過於簡化的解釋。壓迫體制由各種成員組成,有鄂蘭書中所提到的,暗中利用職權,幫助猶太人而被槍斃的衛兵。

也有心理上無法執行此種罪行而申請調職的軍官,事實上,納粹領導人知道,並非所有人都有能力執行這種「極端的邪惡」。因此他們通常准許調職的申請,而不加以處罰。納粹所從事人體實驗的歷史資料也顯示,他們選擇護士和衛兵的時候非常謹慎,特意淘汰那些心理上和道德上不適合這項工作的人。

我們從這些事實獲得的啟示,截然不同於鄂蘭試圖傳達的訊息,鄂蘭試圖提醒我們組織和權威的恐怖。她期待我們以道德勇氣來面對不正義的政府。「這種政府會面臨什麼樣情境,如果有足夠的人『不盡責地』拒絕支持它?甚至不需要主動的抵抗和反叛,這種拒絕支持都是一個有效的武器。」。

然而,我們從真實的艾希曼所獲得的啟發,卻是意識形態及族群偏見的恐怖。戰敗和凡爾賽條約所帶來的重大屈辱,加上德國軍方為了規避戰敗責任,而誣衊猶太人通敵及不參戰,使得猶太人成為德國屈辱之源,偏流的反猶太主義也成為宰制民主社會的思潮。

壓迫體制的參與者,到底應該承擔何種道德或法律責任?這個具有高度爭論性和政治性的問題,顯然不可能有標準答案。而且,壓迫體制的成員顯然由各種不同的人組成,我們無須用相同的眼光看待所有的成員。雖然或許永遠沒有結論,可是討論和反省本身就是一個建立民主文化的必要工程。(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台灣「真相與和解促進會」會長)

 

參考資料:台灣人權報告書53

228被捕 立法院前院長劉闊才500萬保命

台灣人權報告書57

【李宗祐/中國時報2009.02.27摘要】立法院已故前院長劉闊才,在二二八事件因故被捕,家人為保其性命,巨額賄賂國民黨政府高層官員的傳聞,在中央研究院昨日發表的新史料,終於獲得證實。「保命錢」五百萬台幣,當時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收賄150萬台幣(約現在15億)。

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所長許雪姬指出,在最新發現的二二八事件史料《奸匪首要劉闊才等五名賄釋罪》中,劉闊才被列為奸匪首要的罪名。保密局情治人員在該份史料當中,指控劉闊才在二二八事件中,穿著日本軍服,領導歹徒暴動;自行或脅迫富戶捐款;派爪牙刺探竹南、後龍的軍力,想圍攻繳械;毆劫外省人,接收苗栗錦水的石油及瓦斯工廠,逼迫其大量製造手榴彈。

許雪姬表示,劉闊才當時是在四月二日被捕,四月廿九日被釋放。但以如此四大罪狀,怎麼可能只關廿八天就被釋放出來?連情治人員都覺得奇怪,經四度打聽結果,原來是有人收賄。

劉闊才家人拿出五百萬台幣賄賂,四百萬用來贖劉闊才,另外一百萬台幣幫忙贖其他四個同夥,四百萬台幣中,有一百五十萬送給柯遠芬。許雪姬指出,這些錢是劉家預先向佃農收二百石田租籌措出來的。劉闊才被釋放後,國民當政府對他還是很不放心。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陳翠蓮表示,劉闊才的案例凸顯國民黨政府相互包庇、貪汙賄賂的問題。當時情治人員曾針對此案調查,發現劉闊才等人是透過新竹縣參議員朱盛淇賄賂柯遠芬,但全案呈報到保密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後,公然包庇自己人。

中央研究院,揭露國防部保密局構陷無辜,殘害百姓的殘酷史實。政大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陳翠蓮指出,從新發現的張七郎遭陷害等檔案顯示,保密局情治人員缺乏近代法治觀念,以暗殺日寇和共產黨的方式,制裁、甚至密裁人民,完全不經法律程序。

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和國防軍事調查統計局(保密局的前身),是國民黨政府在抗日剿匪時期和遷台初期兩大情治系統。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研究員黃富三指出,二二八事件過去曝光的資料,多數與中統局有關,很少看到軍統局的資料,昨日發表的資料,正好可以補足軍統情治人員,在二二八事件所扮演的角色。

保密局原廈鼓特別組組長林頂立,在一九四六年奉命籌組台灣站後,全台情治人員部署和指揮系統,以及保密局在二二八事件中的「作為」。「情治人員滲透到各地方的情況,比我們想像的還多,從各縣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三民主義青年團,到救濟院、金獅團,甚至連報社都有。」

陳翠蓮指出,這些情治人員通常也是反政府事件的「活躍人員」,透過反間工作向諜報站提供情資,這種做法不僅監視事件動態,甚至有「引蛇出動」的意圖,以便「擒賊擒王」。例如保密局台南組情報指出,台南縣處委會委員蔣重鼎「與各地暴徒連絡,反抗國軍…罪大惡極…等情事。」但在其他的情報檔案中,卻看到林頂立批示「請飭蔣重鼎兄查覆憑核」,顯示蔣重鼎是保密局滲透到台南縣處委會的情治人員。

陳翠蓮指出,諸多台灣菁英在二二八事件後下落不明,或被不明槍決,在這次新發現史料中,相當程度提供明確的答案。例如國大代表張七郎,因第五連連長董志成在鳳林鎮郊外執行密裁。保密局南京站在此事爆發震驚地方後,指示台灣站調查明確指出,「張為一良善之代表,未曾參與事變之活動,似此不分善惡而捕殺,今後公家之事何人敢為。」

保密局,藉由二二八事件,打擊異已,進行派系鬥爭,在此次新發現的史料,也赤裸裸地呈現出來。林頂立向南京密報中統局包庇叛徒陳逸松,但事實上,陳逸松當時卻是藏匿在林頂立家中,他一手包庇口中的巨奸大惡,卻又一手栽贓給競爭對手派系中統局。此外,林頂立密報南京,指控三民主義青年團,主導全台反抗行動,也是軍統情治人員剷除異已的陰狠作為。

陳翠蓮總結指出,此次新發現的史料顯示,保密局情治人員只為國民黨政府服務,只效忠蔣介石,把台灣民眾對政治改革的要求,都看作是共產黨顛覆政府、背叛國家,當作敵人對待。更可怕的是,情治人員缺乏法治觀念,以暗殺日寇和共產黨的方式,制裁、甚至密裁人民,完全不經法律程序。

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所長許雪姬指出,在二二八事件中罹難的台東太麻里國民學校教師歐陽朝佑,即未見諸史料的外省人受難例子,在二二八紀念基金會補償名單裡面,就沒有他的名字。

二二八受害者張榮宗女兒張秋梧,看到父親史料後激動地說:「我父親一直參加抗日運動,我只是要證明我父親的清白。這麼多年來,我們的姓、我們的名一直沒改!」

蔣渭川孫女蔣理容表示,看到阿公被告密的資料,他連參加二二八受難者李仁貴兒子李厚智的婚禮,幫新人講話都被密告,終於證實阿公跟陳儀不是同一掛的。

228受難者家屬 罵馬沒誠意

台灣人權報告書56

〔林嘉琪/自由2.27.2009摘要〕二二八受害者、震驚後山的花蓮名醫張七郎父子三人慘遭殺害,沉冤六十二年,加害者名單終於在中央研究院新公布的二二八新史料曝光,密件中詳載當時著名的情報頭子、國防部保密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送交情報,交由抵台鎮壓的廿一師獨立團第五連連長董至成執行密裁(未經公審、動用私刑)。

一九四七年四月四日,張七郎與兒子張宗仁及張果仁同時遭受到槍殺,當年密件的情治公文出現「據報死因為花蓮縣長張文成,挾怨報請廿一師獨立團第五連連長董志成於鳳林鎮郊外番社執行密裁。」等描述。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陳翠蓮表示,許多台灣菁英的家屬,不知親人為何而死,對張家而言,這是還給他們一部分真相。

陳翠蓮說,看到當時台灣軍統與情治的運作,「台灣人萬萬想不到,中國政府來台,怎麼會用設局與權謀的方式對待自己人。」陳翠蓮說,張文成在二二八事件後不知下落,可能因時勢混亂,許多外省人都主動表示想回中國,至今沒有消息。

許雪姬指出,該批史料追查出1158位受害者,比對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名單,同名者僅有68位,顯見上千名受難者未獲補償。受害者張榮宗女兒張秋梧表示,當時許多受害者相當年輕,尚未婚嫁、沒有子嗣,這些人至今仍是無法沉冤昭雪的無名屍。「面對國家暴力,當局應該負責。」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陳儀深說,現在馬英九權力如日中天,挾立院優勢,應該設立國家級紀念館,應有具體道歉行動。

〔楊宜中、林嘉琪/自由2.27.2009摘要〕二二八受難者張七郎的孫子張安滿,昨天氣憤的說:「在我蒐羅的二二八口述歷史資料、文章中,早就已經有人這麼認為,我也記錄下來,但我根本就不相信,這也不是新聞!」而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前,一名特工方廷懷卅五年九月被從中國派來台灣,十月就混入他家中,隔年四月還領著軍人到他家中抓人(包括張七郎及三名兒子),家人哭求方廷懷想辦法營救,方廷懷說:「這是南京中央政府的示意,我無能為力!」這又如何解釋?

張安滿說:「張七郎遇難,就是與國民黨主導的中央政府有關!我不贊同中研院公布的史料,若有機會我也要對國民黨操弄這項史料提出嚴正的抗議。」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以自由開放著名的台大校園,二二八時期也蒙上情治監控陰影。「台大課外活動團體暨負責人名冊」昨天現身在二二八新史料中,當年活躍的學生領袖與社團負責人,都是情治單位監控對象。辜寬敏與李登輝等人,都曾被情治人員記上一筆。

當時情治單位握有「台大課外活動團體暨負責人名冊」,掌握學生領袖、社團負責人的院系級別與住址,這批史料雖然收藏時的情況不佳,名冊不全,但可看出有星云社云凱、台大學生新聞的辜寬敏、農經學會常務理事李登輝。

另外還有命名聳動的「台大奸嫌」口卡資料,計有88名台大學生,包括前內政部長張豐緒(當時就讀政治系一年級)、知名教授傅宗懋、陳宗亮、任先哲等人名字,任先哲被列為匪諜學生,上頭記載被監控原因,包括訂閱匪報、逃匪與匪區學生或與疑似匪諜來往,另外,只要參與學生運動,都會被記上一筆。

一位前來參加發表座談會的台大歷史所研究生蔡耀緯說,可以理解當年的時空背景,但看到國民黨控制學生,寫著「奸嫌」的名冊,仍然覺得很恐怖。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陳儀深說,名單中的當事人無論是否被監控,但後來發展歧異;有人後來留在國民黨內發展,飛黃騰達,但也有人像是彭明敏受到父執輩影響,被告誡「一生不當中國人」。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陳翠蓮表示,這些當年的台大學生,有人一生都不知自己被監控,「情報工作本來應該是為了國家安全的對外工作,當時的國民黨卻拿來對付自己人,進行內部監視。」

【陳揚盛、黃敬平╱蘋果2.27.2009摘要】明天是二二八事件滿六十二周年,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昨公布二二八事件新史料,整理出約1090名當時被捕、但未領取補償的新受害者名單,馬英九總統出席新史料發表座談會致辭時直言:「二二八事件,當時的政府難辭其咎。」部分二二八受難者家屬,就痛罵馬沒誠意。

中研院台史所昨公布新發現的史料,包括新受害者名單,並確認花蓮縣首屆參議長及制憲國大代表張七郎等父子三人,是遭當時鎮壓的國軍二十一師連長董志成秘密槍決。馬英九表示,他看過後非常沉痛。

出席座談會的馬英九才一離開,場內的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林黎彩率先大喊:「馬英九沒誠意,否則就該把蔣廟剷平。」「黨產歸零,送到國家裡面去。」林:「妳不要臉,西瓜偎大邊(台語,意指趨炎附勢)!」

馬總統昨出席「傾聽與再生──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常設展」時也強調,應以「面對歷史,就事論事,化解仇怨,將心比心」的心態面對二二八事件,心平氣和發掘真相。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今年四月十三日是已故總統蔣經國百年誕辰,總統府成立紀念活動籌備委員會,由副總統蕭萬長擔任主任委員,成員涵蓋總統府在內近四十個官方、民間組織,將舉辦一連串空前盛大的活動,紀念提拔馬英九的「蔣總統」。

「蔣故總統經國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活動籌備委員會」是總統馬英九親自核定設置,府秘書長詹春柏擔任執行秘書,副秘書長賴峰偉擔任副執行秘書,規格更勝國慶活動籌備委員會。籌委會昨召開第一次會議,與會人士近八十人,會議地點特別安排在總統府大禮堂。

參考資料:台灣人權報告書6

CECA先簽後審 王:沒路用

江春男啟迪18

【蘋果2.27.2009摘要】兩岸簽訂CECA(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一事,總統馬英九拍板確定,簽署後再送立院審查。綠營昨批對國會不尊重、獨裁,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也質疑,難道國共已有先斬後奏的默契?

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質疑:「事後監督,有什麼用?」不如事前在立院好好討論,更會被人民接受。民進黨立委涂醒哲等則批,若簽了再送,「我們說這裡不好那裡不好,要跟中國說要修改嗎?」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要求應經事先參與、國會同意、公投等程序。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也認為,CECA應交付公投。

馬總統治下,被國內外人士批評為民主倒退,馬很不以為然,可是馬上就有現成的例子。馬表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簽訂後自動生效才送立法院審議,立即引起國、民兩黨的批評。從民主角度看,這毫無疑問是倒退。

《憲法》賦予總統與外國的簽約權,可是也賦予國會對簽約的審議權。民主國家都認定國會應事先審議,而非事後追認;只有中國的橡皮圖章──人民代表大會,才「享有」事後追認權。台灣的立法院是中國人大的分會嗎?事後審議有什麼意義?就像王金平院長說的:「事後監督有什麼用?約都簽了,又能怎樣?」

馬總統若一意孤行,干犯眾怒堅持先簽約後審議,保證成為全民公敵,並引爆社會激烈對抗。因為CECA含有太多的疑義與爭論等爆炸性元素,是「高政治」的衝突焦點。在民主國家,總統或總理一定要多費脣舌說服國會和輿論;若國會杯葛,則訴諸直接民意,或舉行公投,沒有領導人敢於先斬後奏,硬把生米煮成鍋粑的。

除了《憲法》和質疑牽涉主權讓渡的原因外,CECA簽訂必須先經立院的通過有6項重要理由:1,很容易引爆,所以需要擴大社會參與,加強共識,消解國人疑懼。2,國會有《憲法》權力對條約行使否決權,不尊重國會的基本權力,形同自打馬競選時口口聲聲宣示的遵守《憲法》的耳光,動搖政府的合法性基礎。

3,若協定自動生效,即使勉強具有合法性,也一定缺乏正當性或認受性,將來執行起來任何人都有不服從權及反抗權。若最高法院判決違憲無效,馬政府的面子和正當性怎麼維持?與中國的關係怎麼繼續?4,先生效後審議,是霸王硬上弓,是先上床後結婚,會失去道德正當性。

5,先上車後補票,反而讓人民懷疑政府作賊心虛,是不是在主權上做了讓步?是不是對國人的重大權益做了犧牲?是不是對國內產業做出背叛?6,經立院通過,行政院可不必一肩扛起責任,立院分擔了責任。

國民黨在立院是超級多數,怕什麼呢?其實,這麼惹爭議的重大議題,是應該經過人民公投的。馬總統害怕公投就算了,連立法院都想避過,民主倒退到阿比西尼亞去了。

【江春男 蘋果2.27.2009摘要】美國的貿易代表署,擁有上千位學者專家,從事研究分析和整合各種談判資料,來應付與各國的FTA(自由貿易協定)談判。貿易談判和戰爭一樣,關係到國家安全,貿易代表在美國政府中的地位高於其他部門。中國的外經貿部負責WTO(世貿組織)、FTA和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和所有對外的經貿事務,他們人才濟濟,組織龐大,其地位隨著經濟力而水漲船高。

我們在國貿局下,設立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由經濟部次長鄧振中負責,各部會派代表參加,屬於臨時編組性質,有國際談判經驗者少得可憐。知己知彼是談判成敗的關鍵,對中國經濟和大陸市場有全面性的了解,才能擬定我方的談判策略。

此外,中國與東協FTA的執行成果,我方應該有比較全面性的掌控,才能評估兩岸協定的風險。政府各駐外單位應該加緊趕工,建立這方面的資訊庫,這是談判的彈藥庫。

中國對東協實施「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的優惠,曾獲得各國的感激,其實,這個措施,口惠而實不至。大陸的民生用品大量流入東南亞,而菲律賓和泰國只能賣一些芒果和椰子,經濟效益無法相提並論。

馬政府把CECA(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未來鎖定東協,但這根本是兩回事,東協有自己的利益要考慮,把它當作東協的跳板,恐怕太一廂情願了。日本長期援助東協,不僅積極加入東協,且與各國簽署雙邊協議,東協也想藉日本沖淡中國影響力,日本與東協經濟有互補性,它對東協的經營遠非南韓可比,台灣把南韓當作東協的潛在對手,顯然是搞錯對象。

 

勞委會副主委 上海也置產

藍色蜘蛛絲68

【蘋果2.27.2009摘要】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與夫婿凌公山,在中國上海置產昨引發爭議,不過,周並非內閣正副首長在中國置產的唯一一人,根據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顯示,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在上海也有一處房地產。

根據周功鑫去年八月向監院申報資料,周與夫婿凌公山在台沒有任何房地產,但在上海分別擁有位於新閘路831號與青海路128號的房屋,分別約十八點五坪與五十一坪。

潘世偉在上海市松江區梅家浜路1551號的房屋約53坪,潘在台新銀行則有一千萬元房屋貸款。潘昨說,他在中國的房產是擔任公職前投資的,「沒什麼好回應。」

周功鑫表示,她位於上海的兩棟房子是在2003年時買的,當時她已從故宮退休、轉任輔仁大學博物館研究所所長,「身分上是屬於自由之身,並非公務員。」她強調,從未想到會回來故宮擔任院長,去年也向監院申報這兩棟房子。

不過,對周功鑫在中國置產,但在台灣卻沒有任何房地產,昨不僅綠營痛批,藍營也有雜音。綠委黃偉哲質疑,周身為政務官,又去中國談判兩岸文物交流,應避免瓜田李下,「最好把中國房產處分掉!」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質疑,這是國家忠誠問題,周已不適任;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鴻池也說,內閣官員在中國置產,實在不宜。

參考資料:羅致政(二)台灣主權的危機與挑戰

〔李信宏/苗栗自由2.27.2009摘要〕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會見中國江蘇省海安縣副縣長柯德來,等十二名官員及業者。柯德來等中國地方官員到縣府拜會劉政鴻,希望縣府多鼓勵苗栗縣的台商到海安縣投資;中國官員抵達時,劉政鴻正在批公文,縣府人員安排他們先到會客室等候。

會客室內有兩個旗座,一個插上我國國旗,另一個插著苗栗縣縣旗;會客室有兩個主座,中間有個玻璃茶几,茶几上也有兩面小旗幟,一面是國旗,一面是中國國民黨的黨旗。柯德來等中國官員發現我國國旗後神情詭異,暗中向陪同參訪的苗栗縣籍台商張秀光等人咬耳朵,悄聲說「能否換一間沒有國旗的會客室?」縣府接待人員表示,會客室只有一間。

中國官員後來又與張秀光等台商交頭接耳,張出面拜託前來採訪的多位媒體記者,婉言表示僅是禮貌性拜會,沒有新聞議題,因為中國官員不想曝光,婉拒媒體採訪及拍照;由於張秀光口氣委婉,媒體記者雖然質疑「既然沒什麼,為何不能採訪?」但最後仍被「請」了出去。

記者事後查證,原來在媒體記者被請出去後不久,中國官員就在會客室拍照留念,因拍攝的角度會拍到國旗,有幾位中國官員嘟噥「這樣不太好」;陪同參訪的苗栗縣幼教協會前任會長黃信銘因此走到國旗旁,想把國旗「搬遠一點」。

列席的縣府官員轉述,中國官員看到我國國旗好像「很刺眼」,不但想搬走國旗,連中間茶几的小面國旗及小面國民黨旗也想挪開,縣府官員趕緊勸阻,表示「縣長不喜歡東西被亂動」,這兩面小旗幟才沒被移走。